第一部分为2019年改革的两个主要目标:
——实现“135”战略目标,即“1”是保持国有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态势,“3”是在优化资本布局、加速混改、推行市场化契约化管理三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5”是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遗留问题、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加强国企党建五个方面加强支撑。
——主要经济目标,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经济增加值力争增长12.5%以上。
第二部分为2019年8方面42项具体改革措施: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主要举措:全国率先构建全省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统计监测体系,精准把握国有资本进退流转方向;全国第二家制订《国有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对省属国企的“培育类”产业,进行动态管理,为新兴产业发展留出空间;明确要求七家煤炭企业要选择1-2个非煤高新技术产业作为转型主攻方向。
——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与央企和先进兄弟省市相比,山西省混改率并无明显差距,但缺乏有影响力、震撼力的重大混改项目,特别是集团层面混改、煤炭国企混改相对滞后。
主要举措:拿出好企业、好资产、好项目进行混改,建立混改项目储备库,面向全球公开推介;太钢等8家竞争性企业要在集团层面开展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出一批煤矿类子企业混改项目,允许民营企业控股;还要在创新性企业试点员工持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开展,同步构建末位淘汰、股权退出等约束机制。
——推行市场化契约化管理。主要举措:市场化选人用人,在大地控股等新设公司集团层面,推进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在省属国企各个层面,全面实行契约化管理。强化激励,针对上市公司,推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为主的股权激励;针对非上市公司,优先支持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激励;针对科技型企业,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同时,推进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一企一策”考核,进一步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导向性,建立考核指标听证制度,指标既要“争一流”,又要“补短板”,还要“强弱项”,实行“进二退一”。
——优化治理结构。主要举措:结合混改,推进国资监管要求进入国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制订党组织决策前置程序细化措施;力争实现竞争性省属国有独资公司全部派出外部董事全覆盖,探索向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委派外部董事;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经验;开展董事会向经理层扩大授权试点;探索派出监事制度改革。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要举措:持续清理应收账款,同步清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应付账款;用两年时间,健全国企内控体系,强化对重大风险问题的处理和追责问责;提前15天做好对大额到期债券的预警和评估;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企业融资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并开展滚动模拟压力测试;在省属国企开展同行业对标一流活动,运用“三个三”工作法提升管理水平;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落地率力争再提升10个百分点。
——继续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主要举措:市县政府要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财政补助加快使用到位,研究解决国企职工福利性住房的产权问题,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重点启动市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力争全部完成256户省属“僵尸企业”出清任务。压减法人要新增200户,确保到2020年累计压减1334户以上,压减率30%。盘活企业闲置半睡资产。
——完善国资管理体制。重点举措: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省属国企功能分类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国资委权责清单。建成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省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建立省属国企合作商资信评价大数据库。针对市县国企改革进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方案》还提出市县党委政府要统筹设计国企改革方案,分类推进改革。对公益类企业可适当保留,积极开展混改,引入市场机制。对平台类企业,要求其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更好发挥作用。对竞争性企业全面开展混改,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做强做大,允许国有资本退出;对名存实亡的企业要破产关闭、注销出清。改革中要着力解决好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省市县都要研究制定好支持市县国企改革相关政策。
——加强党建支撑。主要举措:继续将2019年确定为“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年”,创新涵盖企业战略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纪检监察、企业文化等领域的“党建+”模式。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在省属国企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建立省属国企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库和精品党课库。“一企一品”创建一批国企党建特色品牌。特别是要起草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容错免责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