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晋建总工字(2014)17号《关于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公司工会决定为已参加山西省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在岗的工会会员职工办理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资金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缴纳,此次金额的缴纳由集团公司工会为每人每年出资16元,公司工会为每人每年出资24元。(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此次活动事关职工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利用网站、QQ群、企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使职工了解此活动的相关内容。